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诚信意识,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则
1. 学术诚信:坚持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 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进行有意义的研究或实践。
3. 学生和导师互选: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方向与指导教师进行互选。
4. 过程管理:加强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确保论文质量。论文指导过程在维普论文系统中进行。
二、导师和学生互选
1. 了解导师信息:让学生提前了解本专业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和指导风格。
2. 自我评估:学生评估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背景和未来规划,确定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
3. 初步选择:基于上述原则和步骤,各专业正式开始学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4. 确认指导关系:经学生和导师双方互选同意后,专业公布首轮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
5. 备选方案:如果首选导师无法指导,学生应根据本专业提供的备选导师名单,继续选择其他合适的导师。
6. 最终确认:在经过一轮或多轮选择后,学生和导师之间的互选关系最终确定。
7. 详细事宜参见各专业《XX专业毕业论文互选制度》。
三、选题与开题
学生提出初步选题,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确定。各专业论文选题初步完成后,开题答辩前各专业填写《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将学生论文题目编号,提交学院组织盲审,审核后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各专业,各专业组织开题答辩,各专业需将答辩结果与盲审意见相结合,进一步讨论选题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选题或研究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论文撰写
1. 学生根据选题广泛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明确研究现状、理论基础及创新点。
2. 论文撰写全过程在维普系统中进行。
3. 指导教师下达论文任务书,按任务书中的时间安排,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
4. 毕业论文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进行撰写。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补充撰写要求。
5. 每周在维普系统周进展中进行1—2次指导,对进度滞后或论文内容有误的学生给予提醒和帮助。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每2周检查一次周进展情况,学院每月进行检查。
五、答辩与成绩评定
1. 学生在维普系统中提交答辩稿进行查重。相关规定如下:
(1)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30%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
(2)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30%,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修改后查重,结果小于30%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
(3)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20%的学生可参与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2. 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答辩。
3. 学生论文最后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给出的成绩及答辩情况确定。按学校规定及时在维普系统和教务在线中提交成绩。
4. 对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论文各专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二次答辩。
5. 答辩工作结束后,指导老师应根据答辩委员意见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做最终修改,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最终稿。
6. 学院全程监督,定期提醒进展并做好毕业论文的存档工作。
六、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校级优秀论文数量,根据学校当年给学院名额分配,由专业选出论文质量高、创新性强的论文推荐到学校。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在外国语学院范围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