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发布者:李竖新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11

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诚信意识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则

1. 学术诚信:坚持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 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进行有意义的研究或实践。

3. 学生和导师互选: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方向与指导教师进行互选。

4. 过程管理:加强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确保论文质量。论文指导过程在维普论文系统中进行。

二、导师和学生互选

1. 了解导师信息:学生提前了解本专业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和指导风格。

2. 自我评估:学生评估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背景和未来规划,确定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

3. 初步选择:基于上述原则和步骤,各专业正式开始学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4. 确认指导关系:经学生和导师双方互选同意后,专业公布首轮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

5. 备选方案:如果首选导师无法指导,学生应根据专业提供的备选导师名单,继续选择其他合适的导师。

6. 最终确认:在经过一轮或多轮选择后,学生和导师之间的互选关系最终确定。

7. 详细事宜参见各专业《XX专业毕业论文互选制度》。

三、选题与开题

学生提出初步选题,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确定。各专业论文选题初步完成后,开题答辩前各专业填写《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将学生论文题目编号,提交学院组织盲审,审核后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各专业,各专业组织开题答辩,各专业需将答辩结果与盲审意见相结合,进一步讨论选题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选题或研究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论文撰写

1. 学生根据选题广泛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明确研究现状、理论基础及创新点。

2. 论文撰写全过程在维普系统中进行。

3. 指导教师下达论文任务书,按任务书中的时间安排,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

4. 毕业论文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进行撰写。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补充撰写要求。

5. 每周在维普系统周进展中进行1—2次指导,对进度滞后或论文内容有误的学生给予提醒和帮助。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每2周检查一次周进展情况,学院每月进行检查。

五、答辩与成绩评定

1. 学生在维普系统中提交答辩稿进行查重。相关规定如下:

1)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30%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

2)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30%,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修改后查重,结果小于30%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

3)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20%的学生可参与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2. 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答辩。

3. 学生论文最后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给出的成绩及答辩情况确定。按学校规定及时在维普系统和教务在线中提交成绩。

4. 对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论文各专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二次答辩。

5. 答辩工作结束后,指导老师应根据答辩委员意见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做最终修改,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最终稿。

6. 学院全程监督,定期提醒进展并做好毕业论文的存档工作。

六、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校级优秀论文数量,根据学校当年给学院名额分配,由专业选出论文质量高、创新性强的论文推荐到学校。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在外国语学院范围内执行。

 

附件1 专业毕业论文互选制度.zip

附件2 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选题盲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