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艳辉初田辉
副组长:杨蕊张宏亮
成 员:高英祺、刘宇楠、田欣欣、张春烨、周广、冯小庆
1.负责制定学院调剂办法,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二)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杨蕊
成 员:尹咏梅、吴非、刘舒、田雨莎
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4.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三)复试面试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按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学科的复试工作要在一天内完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各学科面试成员要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预分入大组,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在开始面试前从大组中随机抽取。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
小组具体职责:
1.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3.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4.负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按照流程使用网络平台;
5.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6.远程网络复试过程中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拍照或截图(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四)复试成绩复核小组
成员:徐丹、胡晓林、刘舒、王蕾
小组具体职责:负责复核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五)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初田辉
副组长:张宏亮
成 员:张春烨、周广、冯小庆
小组具体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工作的整个过程。
三、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考生调剂的学术条件。

(三)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遴选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差额比例
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
(五)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予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一)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三)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六)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
(二)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双机位”,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三)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六、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调剂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九、其他
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