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审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议,认定阿依加玛丽·麦麦提等11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24日至9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反映,联系地址:南区1号楼612室,联系电话:0451-86392912。
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