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系主任和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下设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组 长:马艳辉 顾大兴
副组长:杨蕊 蔡野
成 员:高英祺、刘宇楠、田欣欣、张春烨、杨晔、冯小庆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考生(一志愿)的候考秩序管理,引导考生(一志愿)进入指定复试等候场所;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调剂)、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二)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秘书和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组成。
组 长:杨蕊
成 员:尹咏梅、吴非、邹洁、王蕾
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学院“钉钉”平台群账号,并在本学院复试实施办法中公布相应群号和二维码,加入所有进入一志愿复试考生;
2025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钉钉群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三)学院复试面试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按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学科的复试工作要在一天内完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各学科面试成员要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预分入大组,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在开始面试前从大组中随机抽取。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
小组具体职责:
1.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3.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4.负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按照流程使用网络平台;
5.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6.远程网络复试过程中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拍照或截图(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四)复试成绩复核小组成员:田凌云、胡晓林、王若楠、徐玉伟、王蕾
小组具体职责:负责复核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五)复试纪检监察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组 长:顾大兴
副组长:蔡野
成 员:张春烨、杨晔、冯小庆
小组具体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工作的整个过程。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外国语学院一志愿复试统一在3月22日,周六上午8:00进行,包括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和英语笔译、俄语笔译、日语笔译专业学位考生复试。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复试形式为面试。
(二)调剂复试阶段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考核,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1.专业素养考核,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
考试形式为面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与《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采取面试的要以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试题为主,确保试题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面试考核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考核形式为单独面试。
3.外语水平考核,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专业素养考核采取面试方式的,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全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五、复试命题及试题的使用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的范围,各命题小组根据面试及复试大纲要求,命制专业素养考核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难度要均衡。
六、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例
(一)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学术学位考生和英语笔译、俄语笔译、日语笔译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均按照国家线执行,即:总分351分,单科(满分=100分)47分,单科(满分>100分)71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三)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四)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
七、复试组织与保障
(一)一志愿复试工作流程
1.3月17日—18日前通过电话等通信方式和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点对点通知考生一志愿复试事宜,告知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要建立好相关联络群并与参加复试考生保持联系,时刻掌握考生抵哈情况。抵哈确实有困难的,提供相关证明,将情况上报给研究生处。
2.3月20日前命题人员、试题保管人员签署《自命题保密义务责任书》,试题须存放在学院保密柜,或学校试卷保密室,在复试前启用。
3.3月20日—21日学院根据复试小组数量提前准备相应的独立复试教室及候考室,供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使用,同时准备好校内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各面试小组对复试全过程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合理、安全、顺畅、稳定。
4.3月22日—23日学院按照复试工作办法中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复试时间和流程(提前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同时各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备查。
(1)应届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承诺书;政审表;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考生承诺书;政审表;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对于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境外学历等考生的资格审查,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二)调剂复试工作流程
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准备好远程复试的软硬件设备,提前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设备连接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调剂复试工作按规定必须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准备两个钉钉账号、两台设备进行面试(建议一个手机、一台有摄像头的电脑)。复试小组采用现场集中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
(三)网络技术保障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网络保障,学院提前将复试时间、复试所用房间、上网方式等信息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联系现教中心提前调试网络环境、设置网络带宽,以满足复试期间网络稳定的需求。
八、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九、调剂
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学院独立使用“调剂平台”进行调剂工作,由学院指定的专人保管和使用“招生密钥”,要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教育部系统筛查出不符合择优复试规定的严重政策性问题,必须做出详细说明及解释,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调剂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后续传达。
十、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对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十二、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监察。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违纪违规事件,交由学校纪委处理。
举报电话:0451-86392904
(二)学院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受理考生申诉。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