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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3作者:邓媛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成立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 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三个小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9人,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马艳辉

成  员:王书蕊杨  蕊  高英祺  刘宇楠  田欣欣

车虎杰葛  馨郭爱东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5人,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组  长:顾大兴

成  员:蔡  野王  璐韩吉峰  李欣萌日语21-3班)

  1. 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5人,以下简称审核小组)

成  员:王书蕊杨  蕊  高英祺  刘宇楠  田欣欣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生2021学生须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的推荐基本条件同时满足条件(一)至(八)或条件(九):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补考与重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两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

(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六)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考核;

(七)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专业前20%,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含第二项规定的加分);

(八)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考试成绩在中(70分)及以上;

(九)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后复学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加分原则

(一)对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给予学分绩点加分,加分认定工作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666号)中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奖励标准的规定及《关于2020-2022级本科生参加科技竞赛目录调整的决定》(政教发〔202416号)执行;

(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予以学分绩点加0.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予以学分绩点加0.45分,本项规定的加分项目可累加。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在校期间有志愿服务经历、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学院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推免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必要可组织学生进行询问或公开答辩,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询问、答辩要全程录像,询问、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询问、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最终推荐成绩学生第一至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各类绩点加分(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加分上限0.5、部队服兵役0.2、部队荣立三等功0.45)累加构成最终推荐成绩;

(六)根据学生最终推荐成绩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专业分别进行排序,按照专业分配名额依次获得推免生资格。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填写承诺书,承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由原专业后续名次学生依次递补。当某个专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不足时,可从另一个专业符合条件学生中择优推荐,额满为止。

五、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4专业2021级本科生人数及2024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进行分配,明细如下:

专业

2021学生人数

推免生名额

英语

98

4

日语

95

3

俄语

50

2

朝鲜语

27

1

总计

270

10

六、推免程序

(一)学院制定2025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向所有学生公开

(二)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学生推免资格

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025年“推免服务系统”说明及我校接收推免生流程告知书》、《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和复印件1份)交工作小组审查;

(四)审核小组对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遴选工作小组用表)》、《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遴选工作小组专家个人用表)》;

)教学秘书、2021级本科生辅导员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整理学生成绩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最终推荐成绩汇总表》、《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汇总表》、推免学生无违纪情况说明等基本材料,学生考试违规、学术不端等处分情况由学院教学秘书、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核;除学生考试违规、学术不端以外的日常管理方面的处分情况由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

(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将最终推荐成绩排名进行公示

(七)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八)推免工作全程在学院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