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班级评审小组初审、学院评审小组复审,拟认定张靖然等25名同学参评“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在学院范围和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451-86392912。获奖学生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