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19〕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定小组初审、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拟认定陈敬冉等105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
对拟推荐人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10月7日至10月11日
受理电话:0451-86392912
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