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校发〔2021〕1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及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通过本语种专业八级水平测试,或生源为非外语专业的研究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本语一级能力测试,或俄语专业学生通过俄罗斯对外俄语二级考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通过全国翻译专业三级笔译资格(水平)考试;
(六)科研创新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考核项包括参加高水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在高水平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参加各类省级(含)以上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参加大型对外交流活动的翻译实践工作等。其中必备考核条件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在正规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论文要求:至少为月刊、知网收录(国际期刊除外)、2版及以上;
2.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大型对外交流活动或知名企业、境外企事业单位的翻译实践工作且有用人单位开具的实践证明;
(七)在学制期限内。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参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第五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参评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考试作弊的;
(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
(五)有课程考试不合格的。
第六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实施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提前一年报学生处备案。
第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九条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培养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及相关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为促进不同学科的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按照以下原则评定:
(一)在满足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的基本条件下,在学校认定的D类及D类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获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笔译证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优先评定权。
(二)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数分配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名额,并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名额调整。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充分且候选人申报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考虑语种平衡问题。
(三)学术学位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各语种各自排序后推选出的候选人交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认定。
第十三条 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具有公平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流程图
学
校下达通知和指标
成
立学院评定委员会
名
额初分配
召开奖学金评定工作会
下达通知到学生
学生报名,提交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科进行内部初评排序
各二级学科提交初评结果和推荐人选
院评定委员会审核候选人材料
再次进行名额分配
投票表决排序
院内公示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