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2020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按《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执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
5月17-18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外国语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和拟新增硕导数量,于5月18日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遴选具体日程及申报条件。
2.个人申报
5月19-20日 申报人向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报《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等表格,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由学院自行认定,认定困难的交由相关处室认定:科研项目、论文、成果等由科技处审核签章;代表作被检索情况由图书馆审核签章;本科生授课情况由教务处审核签章,研究生授课情况及指导情况由研究生部审核签章。按《遴选办法》规定,填报与时间有关的材料应为近5年的(本次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5月20日17:00 前申报人将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科研秘书尹咏梅老师。学院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5月21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填写《学位分委员会初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合格人员名单》。并于5月21日17:00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公室邮箱。
4.指标确定
5月18日 依据硕士生招生计划以及外语学科及方向现有硕导的人员数量、年龄结构,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2020年外语学科拟新增硕导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增硕 导数量 | 备注 |
1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语言学 | 1 | 成果需与本研究方向相关 |
文学 | 1 | ||||
2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不分方向 | 1 | |
3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不分方向 | 1 | |
4 | 055101 | 英语笔译 | 不分方向 | 1 | 符合翻硕硕导要求 |
5 | 055105 | 日语笔译 | 不分方向 | 1 |
5月27日前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新增硕导增列指标。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推荐
5月27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报人的资格、学术业绩水平及影响(特别关注代表作、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以及指导硕士生的能力等进行评审,听取申报人答辩,在结合本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学科导师岗位设置情况和学校限定的名额等方面,经过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择优推荐。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人数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人数1/2及以上者为通过初评。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报送校学位办公室,“不受其他遴选条件限制”的申报人员须单独排序,表格用《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提交至校学位办。
6.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校学位办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推荐的申报人的申报表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实名质疑。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提交会议的申报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人数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委员会全体人数1/2及以上者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发文公布。
对于申报材料网上公示期间出现的问题及遴选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处理。
8.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遴选名单,由校学位办在网上公布,名单上的人员获得硕导资格,可指导2020级硕士研究生。
二、相关文件及表格(附件)
1.外国语学院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2.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联系人:尹咏梅 联系电话:86392904
地址:南区一号教学楼609室
邮箱:497043900@qq.com
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