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第一、二款,《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第四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可予以退学处理。经学院核查,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联系未果,现有于昊等4名同学达到退学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离校手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将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退学处理。现将拟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451-86392902。详细名单见下表。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1 | 朝鲜语10-1 | 1008040102 | 于昊 |
2 | 日语14-2 | 1408020209 | 霍雨晴 |
3 | 英语12-2 | 1108010206 | 刘君鹏 |
4 | 英语13-2 | 1308010214 | 罗丽娟 |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