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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昊等4名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6作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第一、二款,《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第四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可予以退学处理。经学院核查,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联系未果,现有于昊等4名同学达到退学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离校手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退学处理。现将拟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451-86392902。详细名单见下表。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1

朝鲜语10-1

1008040102

于昊

2

日语14-2

1408020209

霍雨晴

3

英语12-2

1108010206

刘君鹏

4

英语13-2

1308010214

罗丽娟


外国语学院

20191216